答
一般情况下,仅股东身份无法构成职务侵占。
符合特定条件,股东没有公司身份职务,在以下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:
一是,作为实际控制人利用管理便利:虽无正式职务,但通过投资关系、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,对公司经营决策、财务等有实际控制权,利用这种实际控制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,可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二是,受委托管理特定事务利用职务便利:股东虽无固定职务,但受公司委托负责特定事务,在处理该事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,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三是,与公司内部人员勾结共同犯罪:股东与公司有职务的人员勾结,共同谋划侵占公司财物,可作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论处。
四是,事实上行使公司管理职责:股东长期、反复地以公司管理者身份对内管理员工、对外开展业务等,事实上承担了公司管理职责,若利用这些行为产生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,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核心在于其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实施非法占有行为,并达到法定数额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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